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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拉边村为什么不能享受扶贫政策和补贴的行为的答复
循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llqfya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6/8/18 14:51:59    

 

市民留言答复单

 

来访人姓名

 

来访时间

2016/8/2

所反映情况

市民为循化县白庄镇下拉边村村民,20117月循化县就业局负责在该村实施扶贫贷款项目,当时按村民姓名分配,“五户联保”为一组,限期3年还清贷款,现在市民所在小组中2户(姓名不详)未还清贷款,整村16户未还清贷款,导致下拉边村其他村民无法正常享受任何扶贫贷款政策和补贴,市民希望相关单位调查对于不能享受政策和补贴的行为给予合理解释,请予以答复,谢谢。

答复单位

循化县就业服务局

答复单位

联系方式

09728812327

答复时间

2016816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上述情况,现回复如下:

 2010630日海东层面给我县白庄镇下拉边村分两批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五户联保)1532万元,125户第一批于2010630日发放712万元60户,贷款期限为三年,2013630日到期第二批于201165日发放820万元65户贷款期限为两年,201365日到期。贷款到期后下拉边村部分贷款户严重缺失诚信意识,无视政策法规和还贷协议,对到期贷款采取拖、抗、逃的办法不予配合,赖账不还,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也损坏了循化的在外影响,阻碍了诚信建设的发展,为了严肃金融纪律,整治不良风气,县上决定并下设规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仍然拒不还带的将采取以下措施:(一)由借款人所在乡镇负责,不得让未还贷款人员享受政府的任何一项优惠政策,包括低保待遇、五保待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农村奖励性住房补助及6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等,若有正在享受的立即全部取消。(二)由公安局和民宗局负责,不予办理出国朝觐手续。(三)由社保局负责,不予办理和报销包括家庭所有成员在内的住院治疗费。(四)财政、发改、经贸、扶贫、农业、畜牧、住建、民政、就业等部门对这些人员不予受理和上报项目,不予落实和拨付项目资金及任何贴息和补助资金,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五)相关的村、乡镇及各派出所对这些人员不予办理出具介绍、证件等任何手续。(六)在还贷前,不能享受由各级政府出台的任何优惠政策。(七)金融部门要将其列入黑名单,在还贷前不能享受任何再贷款业务。(八)对仍然拒不还贷的借款人,诉诸法院,依法征收。以上措施直到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为止,还清后自行终止。另外就业部门发放的是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不是扶贫贷款项目。这也是为了督促还贷,建设诚信循化的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