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民韩成德于2011年在积石峡水电站建设期间因砍伐自家树木不慎摔伤致使其丧失劳动力,属积石峡库区特殊苦难户。鉴于韩成德身体状况为有效帮助其解决实际苦难,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循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中研究讨论制定救助方案(循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011]4号,研究讨论《关于对清水乡上庄村马尔坡社村民韩热亥木救助方案》),针对该村民的具体情况,做出以下救助方案:1.由民政局负责解决1000斤救济面粉直至其子女年满18岁为止;2.由县移民局为其一次性落实10万元房屋迁建补助资金;3.由清水乡政府负责为其及妻子缴纳新农保个人缴费部分;4.由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捐款10万元用于医疗费用;5.由县财政局负责每年救济2万元救济资金,为其解决生活补助12000元,其妻子及子女解决生活费5000元,为其父母解决生活费2000元,为其解决4吨燃煤,直至其子女年满18周岁,其本人及其父母离世为止;6.由县民政局在社保局设立10万元专户资金,用于其后期医疗新农合报销之外剩余部分的医疗补助,直至用完为止。鉴于以上救助情况按照精准识别贫困户“七看法”的要求,仅每年2万元的救助资金,该村民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家中四口人)不符合纳入精准扶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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