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留言答复单
来访人姓名
来访时间
8.4
所反映情况
市民为循化县积石镇石头坡村村民,2017年8月1日中国交通第三高速公路管理局修建高速公路时将市民的2.56亩耕地及400余棵白杨树未经市民同意而强行推毁,望相关单位协调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请予以办理,谢谢。
答复单位
中交三公局
联系方式
答复时间
8.7
答复内容
积石镇石头坡村村民再次要求赔偿耕地及树木损失的电话申请,现答复如下:循隆高速公路施工时因施工方疏忽,误伤到市民的耕地及树木,并不是市民所说未经同意而强行推毁。事后我局征迁人员多次到现场核实惰况并对市民进行了电话沟通及答复。8月5日我局已对市民给予赔偿,赔偿款也已发放到位,市民也已经在协议上签字,现无任何争议,此事我局已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