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于2017年8月19日收到省委督查室转来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A0818005信访举报问题清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现场核查和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清水乡境内30余公里黄河流段,全乡境内共有4家砂石料厂(分别是:韩德录砂石料厂、晨辉砂石料厂、韩学良砂石料厂和金泉疏浚船砂石料厂),今年5月份已全部断水、断电、拆除设备,依法关停,正在实施生态恢复工作。另外,通过对沿岸沿线的全面排查,发现在清水湾老路拐弯处存在一处施工工地。8月19日,清水乡、国土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检查,未发现该工地存在废水排入黄河的问题,但不同程度存在施工不规范,影响周边整体环境形象的问题。当日下午,县国土、环保等部门现场下达了停建通知书,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对施工现场清理。
8月20日,该施工场地已停止施工,清理施工垃圾,整治周边环境。同时,目前我县沿黄河重要区域均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和举报电话公示牌,县、乡、村三级严格落实河长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对随意开挖砂石料、黄河排污行为严管重罚,努力确保黄河清水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