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政〔2016〕2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循化县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取消的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行行为,细化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循化县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69项)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