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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循化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循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llqfya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6/3/2 21:02:50    

循政办〔2016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循化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1

 

  

 

循化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原则,认真贯彻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相互协同、整体联动”的抗震救灾机制要求,牢固树立“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的思想,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应对地震灾害的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及应急救援能力等,做到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完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及流程。按照“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决策科学、高效有序”的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制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及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并积极推进重点工程、次生灾害源、学校、医院、寺院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同时,针对已制订完善的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及流程,在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着力增强政府的应急指挥能力、各部门的协调联动能力和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各乡镇要重点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基础数据库、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应急快速响应、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管理等功能。各部门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发挥政府在应急准备和抗震救灾工作中的突出作用,提高协调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强化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各类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维护和地震观测点的环境保护,确保监测台网正常运行,提高地震监测质量和效能,为震情跟踪监视提供连续、稳定、可靠的监测资料。同时,强化震情跟踪,制定实施方案和异常核实规程,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种地震前兆异常现象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和跟踪分析,实行异常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地震局)

(四)充实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三网一员”(即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工作体系。继续推进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及时更新、充实灾情速报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灾情速报制度,规范灾情速报流程,完善灾情速报网络建设,拓展灾情快速获取手段和信息报送渠道,保障震后信息畅通,确保震情灾情的快速传递,提高地震灾情、应急与救援等动态信息的获取效率。(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地震局、文体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

(五)提高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消防、武警、应急民兵等综合力量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配备必备的应急交通、通信及相应的设备物资,提升我县防震减灾应急和处置能力。县国土、卫计、交通、文体、水务、安监、电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救援和抢险保通能力,及时补充更新装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提升抢险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和壮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的机制,并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发挥志愿者在防震减灾应急准备、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有计划地开展人员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社会公众地震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及重点防护单位等要开展好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切实减轻灾害损失。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安局、人武部、教育局、国土局、交通局、卫计局、住建局、工业和商务局、文体局、水务局、安监局、地震局、团县委、红十字会、消防大队、县医院、电信公司、电力公司等)

(六)完善地震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县民政、公安、交通、卫计、水务、教育、消防、地震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并配备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备,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对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时排查隐患,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并配置救生避险设备、救援工具等。(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卫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教育局、工业和商务局、地震局、消防大队)

(七)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培训教育的重要性内容,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普及防震减灾常识,并纳入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结合中央1号“三带三推”活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5·12”防灾减灾日、“4·14”玉树地震及“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活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和进家庭的“六进”活动,使群众真正知晓宏观异常怎么识别、震前怎么预防、震时怎么应急、震后怎么自救互救。要健立防震减灾新闻报道工作机制,完善公益短信平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健立地震谣传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文体局、农牧局、卫计局、教育局、地震局)

(八)加强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民居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县城区老旧房屋、城中村改造,依法把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逐步有序将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到一般房屋建设工程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将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推进避难场所建设。(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民政局、城管局、工业和商务局、文体局、地震局、新农办、消防大队、供电公司等)

(九)做好隐患排除和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单位指导开展抗震鉴定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工程措施,逐步消除地震安全隐患,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等工作。同时,健全突发险情处置机制,必要时可采取应急避险措施,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及主要河堤坝除险加固工程,加强对危险路段、交通枢纽工程的整治,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和运输迅速恢复机制,增强抢通保通能力。建立震后应急交通管控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在震后能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力量投送和伤员救治转移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电网布局,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加强设备维护,提高电力设施的抗震能力。加强通信网络容灾备份能力建设,完善通信网络运行机制,提高基础通信设施防震能力,确保信息传输及时可靠。(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水务局、国土局、公安局、交通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十)完善修订各部门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决策指挥、抢险力量组织投送、抢险救援工作开展、受伤人员救治和受灾群众安置等实施方案,修订完善防震减灾各类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开展学习及适时组织演练,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要熟练掌握预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一)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根据青海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要求,县应急、发改、民政、安监、地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地震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县政府将于年底前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地震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办、发改委、民政局、安监局、地震局等)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把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一并统筹规划、一并部署落实、一并督导检查,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安排部署应急准备工作。要以“防大灾、救大灾”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地震工作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要制定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并将修订完善后的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方案,于4月底前纸质与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