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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循化县加快推行实施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循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llqfya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8/20 17:20:50    

循政办〔201714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工业和商务局拟定的《循化县推行电能替代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已经县政府2017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818

 

 

 

 

 

循化县加快推行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

 

为提升全县电气化水平,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促进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央财经第六次会议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精神以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电能替代是指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使用电能替代散烧煤、薪柴、燃油等能源消费方式,如电采暖、电炊具、电动汽车、空气源热泵、光电互补采暖等。电能具有清洁、安全、便捷等优势,实施电能替代对于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能源清洁化发展意义重大,是提高电煤比重、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县电煤比重与电气化水平偏低,大量的散烧煤与煤油消费造成大气污染,稳步推进电能替代,是我县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要求,加快实现“四个转变”的实践探索和方法路径,有利于提升我县电气化水平,降低各行业领域火灾风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财经第六次会议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通过深挖潜力,政策支持,市场培育,宣传引领等方式,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柴、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为主要内容的电能替代工程,全面推广“电采暖、电加热、热水供应、电动汽车、家庭电气化”等新型清洁能源,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升我县电气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切实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推进全县电能替代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用能单位选择合理电能替代技术与设备,代替燃煤(油、生物质)等高污染、高能耗设备。

(二)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快推进煤(油、生物质)改电工作,重点推动小型电锅炉、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电热泵、电窑炉等设备的应用。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冰蓄冷、电炊具、金属铸造及表面热处理等其他电能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多方参与。综合考虑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能源资源赋存、基础条件等差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我县电能替代发展;发挥电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用户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合力推动电能替代发展。

(四)坚持组织保障,有效推进。坚持发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供电部门做好电能替代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保障用户的项目审批,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工作,确保有效推动电能替代工作。

四、工作重点

1.县供电公司在用户用电申请阶段积极推广新型电采暖技术,引导用户使用相关设备。

2.在清真食品产业园区产业孵化基地试点推广电磁锅炉集中供热。

3.在乡镇政府机关、卫生院、学校、宗教寺院因地制宜推广碳纤维和高效电采暖系统。在孟达天池、骆驼泉、班禅故居、撒拉尔水镇、波浪滩旅游观光园和各文保单位推广电磁采暖。各福利机构适时采用太阳能+或者量子能锅炉。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村、高原美丽乡村冬季采暖规划工作,加快推进全县燃煤锅炉更新换代进程。

4.重点在公共交通、公用事业、旅游景区等领域开展电动汽车推广工作,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点服务网络建设。实现县域码头岸电“全覆盖”。

5.通过整村整片推广,在乡镇、学校、园区和美丽乡村先行试点1000户,试点户补贴从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中统筹100万元。

五、职责分工

(一)环保局:积极研究燃煤锅炉退出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补偿政策,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尽快促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使用电采暖等清洁能源。同时,做好电能替代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衔接,加强对企业燃煤燃油锅炉烟气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供电公司:负责供电企业电能替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及相关区域的电网建设配套和供电服务工作。

(三)工业和商务局:要主动加强电能替代工作的总体协调,督促工业企业按照要求实施电能替代项目。

(四)发改委:负责做好电能替代项目规划、核准工作,落实电能替代项目电价政策。

(五)财政局:负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六)住建局:负责对建筑领域电能替代行业的指导及推广。

(七)交通局:负责对新能源公交车技术的行业指导及推广。

(八)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燃煤(油、柴)锅炉改造的安全监管。

(九)安监局:负责燃煤(油、柴)锅炉改造的监督检验。城管部门负责环卫车辆及用气餐饮场所电气化改造的技术指导及推广。

六、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协同,分析区域和领域电能替代潜力,分行业、分领域做好电能替代相关工作。要出台推动电能替代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考核措施,促进电能替代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各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动电能替代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协作联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落到实处。

(三)落实电网建设。县供电部门适时开展县城第二电源建设,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运转的“绿色通道”,提前做好电网规划调整、及时布点布线,按照客户接电时限需求做好配套电网工程建设。

(四)发挥示范引领。在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电能替代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经济效益好、推广效果佳”的典型示范项目,重点在前期已推广使用的四所农村中小学推广新型电采暖方式,及时展示和推广成功经验。

(五)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报刊等多种措施,积极宣传电能替代典型案例和示范工程,对电能替代示范项目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电能替代常识,推广电能替代新技术,改变能源消费习惯,倡导绿色能源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