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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循化县2017年“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循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llqfya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8/16 17:27:08    

 

循政办〔20171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扶贫开发局拟定的《循化县2017年“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14日

 

 

 

循化县2017年“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

短期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县扶贫开发局 20178月)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根据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青扶贫局〔201761)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我发展和就业、创业能力以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的,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和载体,加大资金投入,积极鼓励、引导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实现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目标任务

  利用下半年时间,以乡(镇)为单位,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和意愿,集中举办餐饮、刺绣、缝纫、唐卡绘画、电焊技术、家政等“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培训后当期就业率不低于70%,使全县10%的贫困劳动力人均学到一门致富技能,实现“培训一批、就业一批、受益一批、脱贫一批”的培训目标。

  三、培训对象及时间

  (一)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劳动力,优先选择初、高中回乡青年、复转军人及18-45岁之间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中青年劳动力。

  (二)培训时间:201781-1230日。

  四、培训形式、内容及培训对象

  (一)培训形式: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求,以培训工种为单位进行集中或上门培训。

  (二)培训内容:根据我县实际和贫困户培训需求,重点设置家政、餐饮、刺绣、缝纫、唐卡绘画、电焊、挖掘机操作、驾驶技术、保安、酒店服务、园林绿化、制造、民族舞蹈表演等培训内容。

  (三)培训对象: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证明、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进行,即贫困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局审定。

  五、项目投资与培训人数

  2017年“雨露计划”项目下达培训资金170万元,培训人数为850人次。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受训学员培训费、技能鉴定费和生活补助,严格按照《青海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券(代金券)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青人社厅〔201188号)使用管理。培训工种、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不低于统培标准,按相关工种培训标准进行补助。

  六、培训机构及职责:

  根据《关于公布青海省2016-2017年度政府补贴就业培训项目招投标职业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77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17年度“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由循化县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实施,审核学员资格,制定各项培训制度,保证培训期间的安全工作,并按“雨露计划”培训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要严格培训费拨付管理,签订合同、启动培训工作后预付30%的培训费,剩余资金按培训进度支付,认定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培训结束后县职业技术学校须提供(项目批复、实施计划、教学计划、教案、户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册、考勤表、补助发放花名册、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后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资金。

  七、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培训质量,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扶贫局、职业中学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雨露计划”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由马明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有关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切实取得预期效果,产生脱贫攻坚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跟踪督导,约束培训单位严格履行培训合同内容,认真落实培训方案,确保培训高效实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近期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成员开展引导性宣传,宣传动员有条件的农民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做好培训后脱贫致富典型的培树工作,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完善培训服务体系。各乡镇政府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生源。循化县职业技术学校须按要求保证培训质量,建立培训台帐,并将培训专业设置、培训时间、内容、转移方向、资金补助等信息在省扶贫信息网上或其他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扶贫开发局要做好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培训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局等单位对各乡(镇)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扶贫局、就业局、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