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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循化县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循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llqfya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7/12/8 10:04:41    

 

循政办〔20172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县公安消防大队拟定的《循化县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循化县政府办公室

      2017125

 

 

 

循化县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巩固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冬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组织公安民警、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全国规定动作与地方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较大火灾死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循化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高雪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建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员: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时间阶段

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111日至1125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全县冬春防火工作。各行业部门也分别制订具体工作方案,逐级明确防控责任、防控人员、防控措施,并广泛宣传动员,凝聚群众共识。各行业部门于1215日前将各自领域工作方案及会议部署情况资料上报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1116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各乡镇政府、各行业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着力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确保相关隐患单位按期整改销案,确保在重要节庆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各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将予以全县范围予以通报。同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将其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形成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全县火灾防控综合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精准整治七类场所消防安全。各乡镇政府、各行业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及村落等七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区域,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摸清其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和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全国“两会”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对排查出的七类场所区域,要逐一明确其所属乡镇、相关行业、消防部门、基层派出所等属地管辖网格化监管责任。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七类场所区域,县消防大队要根据《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明确管辖分工,确定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青海省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加强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小单位和小场所,公安机关要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村落,各乡、镇政府要明确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由电力部门牵头联合建设、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查处和曝光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器产品及电工未持证上岗等行为,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攻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针对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以及消防管理6方面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区分危险等级,分类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年底前,每栋高层建筑要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5.夯实宗教寺院火灾防控基础。持续强化寺院“一室一队伍一平台”(消防服务室、志愿消防队伍、微信工作平台)建设,用好驻寺干部、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干部和寺管会主任“四人小组”,强化隐患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寺院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落实专项资金,配齐配足常规灭火器材,规划消防水源建设,配备手抬机动泵及配套器材。

6.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在全国、全省“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并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带队制度,由各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消防、治安和公安派出所等警种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同时,细化完善作战力量编成,派出专门力量巡逻街区、蹲守重点场所。

7.因地制宜开展整治活动。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镇、农牧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等火灾防控薄弱区域,各行业部门要全面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突出、易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风险点和重点区域、场所,列明清单、细化措施、精准发力,联合相关部门,发动基层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夯实社会基础工作

1.深化网格化及社区管理。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各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综治、民政、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工作,促使社区居民住宅区域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确立消防安全经理和消防楼长,并加强业务培训,使其具备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的基本能力。元旦和春节前,各住宅小区要组织居民开展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等活动,提醒居民出门前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火灾发生。各乡镇必须于1230日前召开一次网格化会议,加强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年底前,乡镇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要实现100%;全国“两会”前,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达标率达90%以上。

2.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针对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推广建立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县消防大队要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3.强化技防物防人防措施。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互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农牧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推进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科学设置消防安全布局标识、建筑消防设施标识以及提示警示宣传类标识,实现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在单位的主要出入口附近对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等内容建立总平面布局标识“一张图”。在消防车道附近设置消防车道标识,建筑物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处设置防火间距标识,提示严禁占用。在建筑物内部对自动消防设施各主要组件设置进行认知、操作使用标识,并在消防控制室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公示牌》。人员密集场所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在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设置“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标识,在首层门厅(楼宇电视、LED显示屏、放映类电子屏幕)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识,在各楼层公共区域设置安全疏散路线指示标识。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

1.推动社会化宣传培训工作。县消防大队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八进”工作,结合消防宣传“进社区”,积石镇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表彰活动。每个社区设立1名消防宣传员,每月至少开展2次进社区、进家庭消防宣传活动。各乡镇要充分发动网格员、村警、社区宣传大使和驻寺干部“四支力量”,每周至少开展1次进村入户入寺宣传。结合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县教育局要推进学校消防宣传教育,100%的中小学应当每学期要做到有教材(人手一本)、有师资(专兼职)、有课时(4课时)、有场所“四到位”,力争每个学校建立消防宣传活动室。同时,县消防大队要大力开展面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2.多渠道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推动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全天不间断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

3.强化重要节点精准宣传。县消防大队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1次突出特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消防宣传活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策划开展1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车站、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结合辖区火灾特点,利用移动互联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行业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切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联合执法。各乡镇政府、行业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在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整体推动。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各行业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任务落实。各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领导小组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及时信息报送。各乡镇政府、行业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将工作开展动态小结于每月20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汪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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