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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政办公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循化县人民政府:http://www.llqfya9.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2/2/11 15:18:32    

党政楼各部门:

  《循化县党政办公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审阅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2年2月10

 

 

 

循化县党政办公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通知》(青政办【2011298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应急事件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机关干部和公共设施造成损伤,确保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为表达某种意愿或反映某个问题而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楼及要害部位的大门、出入通道,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聚众上访堵塞楼道或办公区域的;

 (三)未经批准,聚众非法游行示威,占据党政楼公共场所的;

 (四)群体性上访中造谣惑众、发表攻击党和政府言论,甚至煽动群众企图制造更大影响的;

 (五)群体性事件中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六)公共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始终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和“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总体原则:

 (一)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及时报告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和事态发展等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积极、果断、适时、稳妥地进行处置。

 (二)防止事态扩大的原则。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立足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处置规定,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依法、稳妥、迅速、有序地开展工作,有效控制局势发展,防止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三)果断处置的原则。对围堵、冲击党政楼或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

 (四)遵循法律的原则。在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党政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其成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李发荣  县委书记

      韩永东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肖明汉  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

      郭海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玺玉  县武装部部长

         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伊协、工商联)、总工会、团县委、政法委、发改局、统计局、党史办、扶贫开发局、残联、妇联、农调队、公安消防大队、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公司。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高剑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协调、通报等工作。

  四、目标和任务

 处置群体性事件要以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事件动态,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并报告县委、县政府决断;

 (三)对出现冲击党政机关等严重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迅速调集应急队伍,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控制局势,疏散人群,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四)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采取公密结合的方式,收集、获取证据,为现场处置和依法处理提供证据。

 五、处置程序和措施

 现场处置工作要立足于疏导、劝解,不使规模扩大,不使事态升级,不酿成大的事端。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初期处置。接到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组织一定队伍立即赶赴现场,准确判明事件性质,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早采取有效措施,依靠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持现场秩序,力争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中期处置。当事态出现扩大、形成公开对峙时,要立即、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并按照调用武警部队的审批手续,并根据需要调用适当武警力量赶赴现场配合开展工作。当发生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重要通道的时候,要立即组织各警种,按照预案迅速隔离现场,并实行必要的管制。同时,集中警力将闹事人群分割、分段截流,现场宣布有关通告,责令立即解散,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滞留围观群众劝其离开现场;对支持附和者驱离现场;对左右事件发展的骨干分子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如出现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场指挥者应当机立断,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强行驱散,坚决制止,迅速平息事态。对拒不离去、挑唆煽动和参与打、砸、抢、烧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留置、拘捕;对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要立即组织追捕。

 (三)后期处置。事态完全平息后,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把握时机,待矛盾基本缓和、大多数群众醒悟后,根据处置现场中通过公开和秘密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依法打击事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尽快消除隐患,及时恢复社会秩序。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维护稳定。党政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时刻关注,决不允许发生冲击党政机关事件,决不允许群体性上访人员堵塞党政楼大门和重要通道,全力维护党政楼正常办公秩序。

 (二)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党政楼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主动工作,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各部门要在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不推诿,确保相互配合不脱节,确保工作措施及时到位。

  (三)搞好情报信息,加强请示报告。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将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延伸触角,畅通渠道,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汇总并上报有关信息。

 (四)严格执勤纪律,防止授人以柄。在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要坚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勤,讲究政策和策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处置失当或授人以柄而激化矛盾。工作中,值勤人员要严格执勤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介入具体矛盾,不随意答复具体问题,不承诺具体条件,防止矛盾转移。

  附:循化县党政办公楼应急队伍花名册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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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批转循化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2016-04-29]
· 关于印发循化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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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循化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2015-06-13]
· 关于批转《循化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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